云南通报6起涉及扶贫资金违规违纪典型问题
发布人:董铭胜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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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纪委对6起涉及扶贫资金违规违纪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分别是:

  1.文山州广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副主任张林滥用职权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收受他人贿赂问题。2009年至2012年,张林在担任广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期间,滥用权力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共计54万元,用于县扶贫办办公支出30万余元,发放职工福利等支出20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9.5万元。2016年1月,张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10月,张林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昆明市富民县东村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余文辉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当问题。2016年3月,东村镇政府在实施“东村镇祖库村委会大凹子村2015年度省级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镇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组采取虚造农户领取苗木名册、虚开苗木采购发票的形式,套取该项目资金1.9万元,用于冲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超预算缺口资金。余文辉作为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负责人,对此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9月,余文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临沧市沧源县班老乡政府原经济综合办主任杨荣明贪污挪用旧城旧房改造资金问题。2013年10月至2014年底,杨荣明在负责美丽家园旧城旧房改造项目建设期间,私自扣留营盘村二组低保户农户农业银行卡52张,先后从其中的45张银行卡中转账1次、取现8次,挪用银行卡中民生资金29.16万元;期间,杨荣明负责收取的营盘村二组、四组、五组一共33户建房启动资金自筹款30.3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挪为己用。2016年9月,杨荣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3月,杨荣明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4.丽江市华坪县新庄乡边凹村第一党支部书记、边凹村三组组长李世华长期侵占扣留群众款物问题。2015年6月,李世华向新庄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领取核桃苗成活保证金1.56万元后,未及时退还给群众。在乡纪委对该问题进行核查时,李世华才将1.56万元核桃苗成活保证金退还。李世华长期侵占扣留群众款物,2017年9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曲靖市陆良县龙海乡核桃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谢永刚等人虚报冒领国家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4月,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谢永刚,党总支副书记李洪昆,村委会副主任李背书,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加得,村委会委员兼出纳王玉荣等人共同商议决定,将20户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户上报至龙海乡扶贫办,虚报冒领“陆良县2014年龙海乡肉牛养殖产业扶贫项目”补助资金12万元,其中,除每户发给1000元共计2万元外,剩余10万元截留挪作他用。2017年11月,谢永刚、李洪昆、李背书、李加得、王玉荣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红河州建水县甸尾乡高楼寨村云普村小组违规收取低保金并进行二次分配问题。2017年1月,高楼寨村云普村小组违规收取本小组中19户低保户的低保金共计11.81万元,经小组村民代表开会商议后按每人200元的标准将其中的11.38万元发放给小组中569位村民。云普村小组组长司春发、副组长白光明、妇女组长普春美,违规收取云普村小组低保户的低保金并进行二次分配。2017年8月,司春发、白光明、普春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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