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玲主要事迹
发布人:董铭胜来源: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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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喜玲,女,汉族,48岁,中共党员,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召公镇吴家村村民。2018年1月入选 “陕西好人榜”。

主要事迹

2011年,王喜玲被确诊为癌症,为治病花光了家中积蓄,还欠外债11万元;2013年,其丈夫又因车祸身亡。在不幸面前,王喜玲没有退缩消沉,她强忍病痛折磨和中年丧夫的悲痛,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帮扶干部的帮助下,通过栽种苗木、成立合作社、当“经纪人”,三年来累计收入达158万元,成为扶风县2016年主动“退贫”的第一人。王喜玲不仅率先脱贫成为致富标兵,还运用新技术,对接大市场,主动帮助43户群众种植苗木,使18户贫困户脱贫致富。王喜玲的事迹先后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等多家中省市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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