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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三次会议第3937号(农业水利类33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人: 张志银

来源: 开发指导司

发布时间: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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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三次会议第3937号(农业水利类332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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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20-11-09

制发日期

2020-11-09

九三学社:

《关于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提案》收悉,经商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返贫预警救助机制的建议

为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今年3月20日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制度保障,明确监测对象,即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监测范围,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程序,即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多个途径,由县级扶贫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帮扶措施,包括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为监测对象购买保险等。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通知,允许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支持贫困边缘人口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技能培训等,帮助其稳定增收。扶贫办组织各地开展摸排,去年底全国共摸排出脱贫不稳定人口近200万、边缘易致贫人口近300万。今年以来,受疫情和灾情等影响,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新增50.7万人。各地对识别出的监测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均采取了相应的帮扶措施。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指导各地建立返贫风险动态监测机制,规范监测程序,通过采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扶志扶智等政策措施,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防止返贫。

二、关于开辟农产品销售绿色通道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和消费扶贫行动。专门制定《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实施方案》,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工程。2018-2019年举办17场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累计帮助700多个贫困县销售农产品340多亿元。今年,进一步完善运行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公益服务平台,及时收集各省贫困地区及滞销卖难农产品供应信息,发布给相关电商、采购商等,并密切跟踪销售进展,累计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38.1亿元。今年2月,国务院扶贫办与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7月联合印发了《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共同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工作落地落实。截至8月底,中西部22个省份已认定扶贫产品94696款,共涉及1740个县、29642个供应商,全年可提供商品价值量9400多亿元,扶贫产品销售金额达1299亿元。二是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对贫困地区申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现场检查、优先检测、优先审核、优先颁证政策,免除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减收35%有机农产品认证费,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申报企业审查开通“快速通道”。2018年以来,累计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7000个。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贫困县结对帮扶活动。2019年以来,组织104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104个贫困县一对一制定落实具体帮扶措施,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启动全国农产品质检机构“双百”对接帮扶行动,建立“一对一”“手拉手”“心连心”对接帮扶机制。在山东、广东和四川3个省份部署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试运行,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和业务流程。四是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为解决贫困地区鲜活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问题,今年农业农村部新启动实施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将贫困地区作为重点支持区域,16个项目实施省份中有14个为扶贫任务较重的省份。在资金补助标准方面,对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给予特殊倾斜支持,补助标准由限定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造价的30%放宽至50%。同时,鼓励贫困地区创新扶贫资金投入方式,支持带贫主体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现有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帮扶举措,继续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为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搭建平台。加快仓储冷链设施建设,加大品牌打造和营销推介力度,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力推进电商发展,加强专业化营销队伍建设,为农产品销售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和人才支撑。

三、关于创造更多稳定就业机会的建议

今年以来,国务院扶贫办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把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作为收官之年的重中之重,坚持战疫战贫两手抓,把疫情对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稳住了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基本盘。截至6月底,全国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人数为2831万人,比2019年增加了102万人。其中,省外务工1019万人,省内县外务工507万人,县内务工1305万人。

具体工作中,主要围绕3个方面开展。一是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做到就业状态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困难清,聚焦重点地区,鼓励重点企业优先召用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安全有序组织返岗复工,采取措施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的通知》,组织专门交通工具,互认健康信息,确保贫困劳动力优先、安全返岗复工。三是印发《关于实施“6+1”劳务协作行动支持湖北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通知》,组织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六省市集中帮助湖北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全力恢复湖北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湖北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198.60万人,比去年多8.62万人,其中,在六省市务工60.78万人,占湖北省外出务工人数的30.6%,稳住了就业的总量。

下一步,国务院扶贫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贫困劳动力动态监测的基础上,用好考核指挥棒,指导和推动各地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就业稳岗力度,全力把务工人员稳在企业、稳在当地,千方百计增加务工人员收入。一是动态监测、动态管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贫困劳动力务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动态管理,并定期向东部推送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最新信息,及时研判形势,积极应对,精准施策。二是稳在企业、稳在当地。督促东部地区把在当地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稳在企业、稳在当地。召开调度会,督促中西部做好省内稳岗工作。三是研究纳入成效考核的办法。将贫困劳动力务工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效评价。确保“一个超过、两个不少于”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奠定基础。四是发展本地产业吸纳就业。继续指导支持贫困地区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在条件适宜的地方建设扶贫车间,拓宽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渠道。

四、关于对脱贫户和低收入家庭的精神关爱的建议

加强扶贫扶志、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的显著特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关系,培育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意识,培养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技能,组织、引导、支持贫困群众用自己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将扶贫扶志行动作为十项到户到人政策举措之一进行部署。国务院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的意见》,提出了开展扶志宣传教育培训、引导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和就业、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减少简单发钱发物式帮扶、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提升乡风文明水平、加大贫困地区文化供给、发挥村民治理机制和组织作用、加强不良行为惩戒、选好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发挥好村级党组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措施。脱贫攻坚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将扶贫扶志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提高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信心、自我发展能力。一是开展扶志教育。依托“农民夜校”、“讲习所”、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等教育场所,组织党员干部、技术人员、致富带头人、脱贫模范等开展讲习,向贫困群众送思想、送观念、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法治教育宣传,编写《助力脱贫攻坚普法丛书》,为贫困地区乃至其他地区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提供良好教材。二是加大脱贫典型宣传。在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时,加大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脱贫典型的表彰宣传,推出了一系列自强脱贫典型,并组织获奖代表全国开展巡回报告,号召社会各界学习他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精神。各地脱贫攻坚奖也表彰和宣传了大批脱贫典型。三是调整帮扶方式。培育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建立健全减贫带贫机制,加大贫困人口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实施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支持引导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增收。加强省际间劳务协作,建立扶贫车间,科学设置扶贫公益岗位,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重点发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以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避免直接发钱发物。一些地方探索建立了歇帮机制、设立“志智双扶”红黑榜等,树立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导向。四是引导移风易俗。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推广扶贫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改变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多省份普遍建立爱心超市,对移风易俗、遵纪守法、清洁卫生等行为给予奖励。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有关部署,一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平台,发挥好基层干部和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作用,用身边脱贫先进、致富能手现身说法,有针对性地开展贫困群众实用技能培训,让贫困群众敢于行动、自觉行动,向贫困宣战。二是更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发挥市场机制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多劳多得的激励机制。推广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方式,扶贫措施尽量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三是继续发挥文化和旅游扶贫的励民、惠民、富民作用,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关注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新村的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

感谢对扶贫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 010-84419930

国务院扶贫办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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