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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71号(经济发展类3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人: 张志银

来源: 政策法规司

发布时间: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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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71号(经济发展类338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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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20-11-09

制发日期

2020-11-09

许洪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贫攻坚更需要健康、产业组合发力的提案》收悉,经商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继续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上下功夫

国务院扶贫办将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第一粒扣子,坚持动态管理,不断完善数据质量,加强贫困人口数据信息化建设,提升扶贫对象的精准度。

(一)开展精准识别,确保“应纳尽纳”。制定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对贫困人口、贫困村的识别制定了详细的标准、程序、方法和步骤,共识别出12.8万个贫困村、2948万贫困户、8962万贫困人口,摸清了全国贫困人口分布、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等信息。2017年开始,在原有识别程序基础上增加“一比对”环节,核实申请贫困户家庭拥有城镇住房、车辆、经营实体、财政供养人员等情况,指导各地将所有符合现行国家扶贫标准“应纳未纳”和返贫人口,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

(二)加强动态管理,提升数据质量。建档立卡以来,围绕精准识别和退出,全国连续5年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管理工作,还开展了建档立卡“回头看”、脱贫不实回退以及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了一套信息精准到户、到人的建档立卡数据库,并与民政、教育、卫健、人社、住房、财政、金融、公安、残联等十几个行业部门建立了数据交换共享机制,签署了数据共享协议,开展信息核查和数据比对分析,为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退出提供大数据支撑。

(三)注重政策衔接,做到“应保尽保”。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了加强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和管理衔接。针对兜底保障工作中不同阶段的重点和新情况新问题,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每年都制定出台社会救助保障扶贫文件,推进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指导各地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各地农村低保标准都已经达到或超过了国家扶贫标准并始终保持,在应兜尽兜的基础上实现了兜得住兜得牢。在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中,加强对象识别认定衔接配合,互为重点,确保“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定期开展建档立卡数据和社会救助数据比对,加强数据共享和分析研判,摸清兜底保障底数。截至2020年6月,全国共有1890.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救助,累计超过3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低保。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和扶贫对象数据精细化管理,完善数据共享比对核查机制,切实提高扶贫对象精准度。配合民政部指导各地逐人逐户摸排核查,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完善农村低保退出政策,享受低保政策贫困户收入超过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减退期。

二、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注意发挥健康扶贫作用

脱贫攻坚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康扶贫的决策部署,将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作为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建立多重保障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先后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机制,在公平普惠实施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减轻贫困人口看病负担。目前,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已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已扩大到30种,1900多万贫困患者得到分类救治。

(二)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支持。2013-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项目11.4万个,包括采供血机构、村卫生室、地市级医院、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核辐射基地、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全科医生规范化临床培养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含周转宿舍)、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重大疾病防治机构、专科防治机构等19项,中央投资总额达到1510.63亿元(不包括中医院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及投资)。其中,支持832个贫困县建设项目5.94万个,中央投资总额519.87亿元;支持“三区三州”和其他深度贫困县建设项目2.29万个,中央投资总额205.15亿元。

(三)培养壮大人才队伍。一是推动贫困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县级层面,1007家城市三级医院累计派出8万人次医务人员采取“组团式”支援县医院。乡村层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指导地方通过县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或巡诊派驻等灵活方式,解决乡村缺乏合格医务人员的问题。全国累计支援乡村两级医务人员9.8万人,726个贫困县已建立了县域医共体。二是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十八大以来,累计支持832个国家贫困县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3万余人,提升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针对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人才短缺、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县管乡用”的用人机制创新,采用中央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相结合的方式,为贫困地区乡镇基层招聘一批有一定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人员。截至2019年底,各试点省累计招聘全科医生1.1万人次,中央财政补助3.57亿元。

下一步,国务院扶贫办将配合相关部门,继续推进健康扶贫工程,不断争取财政投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县级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多措并举促进优质人才资源下沉,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消除成果,消除基本医疗有保障短板弱项,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您提出“开辟医疗绿色通道”的建议,考虑到该措施不属于基本医疗有保障范围,且易引发群众之间矛盾,中央已明令禁止。

三、关于加强产业扶贫,提高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国务院扶贫办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加快推动贫困地区扶贫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了一大批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培育了一大批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形成了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产业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大力发展扶贫产业。组织22个扶贫任务重的省份和832个贫困县全部编制了产业扶贫规划,实施扶贫产业项目超过100万个、建成扶贫产业基地超过10万个,每个贫困县基本都形成了特色鲜明、带贫面广、有竞争力的扶贫主导产业。

(二)提升联贫带贫能力。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引导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创业兴业。目前,832个贫困县累计发展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44万家,平均每个贫困县17家;发展农民合作社68.2万家,直接带动627万贫困户、2198万贫困人口;超过2/3的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了联贫带贫关系,贫困户生产经营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三)加强扶贫产业技术指导。产业扶贫科技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国4400多个农业科研单位和技术部门、15000多名专家参与产业扶贫,832个贫困县累计组建4100多个技术专家组,选聘26万名贫困户产业产业发展指导员,招募3000多名特聘农技员,实现贫困县扶贫主导产业技术指导全覆盖。

(四)推进消费扶贫行动。2020年,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和《关于联合印发〈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扶贫产品认定,推动消费扶贫,同时,要求各地按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鼓励全国各级预算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确定并预留食堂采购一定比例份额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出台了《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构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畅通各级预算单位与贫困地区产销需求对接渠道。截至2020年8月底,中西部22个省份已认定9.47万款扶贫产品共涉及1700多个县、2.9万个供应商,全国扶贫产品销售总金额约1299.2亿元。

下一步,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将继续指导各地编制完善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全产业链开发,提高产业增值收益。继续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入实施消费扶贫行动,加快贫困地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品牌打造和营销推介。支持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加快发展,引导龙头企业到脱贫摘帽地区投资兴业,带动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提档升级,为贫困地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 010—84155077

国务院扶贫办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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