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 张琼文

来源: 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2-22

字号:[大] [中] [小]

微信分享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制发日期 : 2021-12-22

制发日期

2021-12-22

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财农〔2021〕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委(厅、局)、农业农村厅(农垦管理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我们在总结脱贫攻坚期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pdf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2021年11月24日   

 

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

习近平给“国际青年领袖对话”项目外籍青年代表的回信

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关于构树扶贫工程专项评价项目承担机构评审结果公告

丽江市以项目建设推进乡村振兴

“国家乡村振兴局:23类项目可以申请补贴,数额超千亿”?官方正式辟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