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264号(农业水利类38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人: 张志银

来源: 开发指导司

发布时间: 2022-01-21

字号:[大] [中] [小]

微信分享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264号(农业水利类380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制发日期 : 2022-01-21

制发日期

2022-01-21

温雪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预防返贫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着力发展特色产业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脱贫攻坚期间,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出台产业扶贫指导意见,坚持规划引领,注重范例推广,强化督促考核,推动各地产业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产业扶贫已经成为覆盖面最广、带动人口最多、可持续性最强的扶贫举措。根据脱贫攻坚普查,产业帮扶政策覆盖98.9%的贫困户,参与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的脱贫户分别达到1158万户、935万户和168万户,70%以上的脱贫户接受了生产指导和技术培训,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脱贫群众基本都掌握了一到两项实用技术,脱贫户人均纯收入由2015年的2982元增加到2020年的10740元,年均增长29.2%。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进入脱贫地区提供了平台载体,极大加快了脱贫地区交通、物流、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进程,激发了脱贫群众不等不靠、自强不息、用勤劳双手改变生活的内生动力,这些都为脱贫地区接续推进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良好条件。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2021年4月,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等10部门出台《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指导农村地区特别是脱贫地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和项目支持。指导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向农村聚集。坚持脱贫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户和非贫困户一体规划、协同推进,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纳入规划。引导脱贫地区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主导产业,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培育一批“大而优”“小而美”区域公用品牌,让脱贫户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支持脱贫县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全链发展。推进加工产能集聚发展,引导加工产能重心下沉,向重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集聚,建设一批县域农产品加工园。

二是稳定并加强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在财政投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在金融保险上,继续为脱贫户发展产业提供小额信贷,支持有较大贷款需求的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扩大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范围,鼓励脱贫地区开发特色产业险种。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与机制建设。持续开展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和消费帮扶,让特色农产品既卖得出、又卖得好。继续开展科技帮扶,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产业技术顾问制度。不断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推动各类主体更好带动脱贫户、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建立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把防范产业风险作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的重要内容。

四是加强培训宣传与典型引导。开展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产业发展能力。总结推广特色产业发展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广泛宣传社会各方帮扶产业发展的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关于着力激发内生动力,加强技能帮扶

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持续开展技能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成果。

一是组织实施技能扶贫专项培训计划。通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制定针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培训政策,组织开展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启动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2016年以来,共培训贫困劳动力约1000万人次。2020年针对疫情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参与线上培训超过1200万人次。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2016年以来,技工院校累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36万人。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20年,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52个未摘帽贫困县就业扶贫支持力度,对相关地区参加失业保险且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稳岗返还标准由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最高提至100%。在今年3月出台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中明确:“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采取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就业。

三是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技工教育。援建西藏技师学院,联系16所优质技师学院对口帮扶,选派28名教师进藏支教。帮扶建设南疆四地州38所技工院校,组织援疆9省市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组织“三区三州”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扶贫职业技能大赛,激励深度贫困地区劳动者技能脱贫。

四是不断夯实各项基础工作。指导“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开发并备案226个符合地方特色、适于培训就业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编辑出版发放《技能扶贫百问百答》《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口袋书》《技能扶贫在路上》等。组织技能扶贫理论研究,将“技能开发在减贫中的作用”纳入2021年世界技能大会议题。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将坚持精准施策,高质量开展技能帮扶工作。

一是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稳定农民工工作岗位、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脱贫劳动力增收。重点实施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建设一批技工院校、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实施一批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核,培育一批劳务技能品牌,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十四五”期间,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推进建设培养工作。

二是举办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举办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同期举办技能中国行技能展示交流活动、世赛国赛先进事迹报告会、“7-15”世界青年技能日等一系列活动。

三、关于着力发挥资金效能

(一)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自2016年起,财政部安排资金支持地方试点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2018年11月,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计划到2022年,全国范围内扶持约10万个行政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抓好政策落实。

(二)关于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发展合适的项目

国家有关部门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脱贫户发展特色产业增收。2021年3月,我局会同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明确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在过渡期将继续延续并进一步优化完善,精准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实现稳定增收。2021年3月,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合出台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规定,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可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财政部等部门,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好相关政策,积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支持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产业发展和持续增收。

(三)关于继续抓好资金监督监管

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始终将加强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资金监管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抓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资金监管机制。督促地方落实公开公示等管理制度要求,强化项目库管理。二是落实资金使用者主体责任。压实地方财政部门监管责任,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就近就地监管作用。三是发挥好资金监管平台作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监管,不断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结合您所提建议,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四、关于着力创新网络帮扶

2014年以来,商务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共同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建设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弥补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短板,发展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加强农村电商培训,培育农产品品牌等。截至2020年底,累计支持1338个县,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212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13.7万个。全国农村网商(店)已达到1520.5万家,带动农村就地创业就业3600万人,累计带动618.8万贫困农民增收,电商扶贫实现对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指导。印发《关于深化电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通知》及《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

二是探索开展试点。择优推选110个县(市、区)作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帮助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实现优质优价带动农民增收。

三是加强人才培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将电子商务、农民手机应用等通用知识作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培育工程内容,培育一批掌握互联网技术的高素质农民。

2021年,商务部、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继续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下一步,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支持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立足农副、手工、民俗、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加强品牌和标准建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二是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展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等数字化、连锁化转型。

三是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完善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加强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合作社社员等培训。

四是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着力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

五、关于着力稳政策,开发防返贫保险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更名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1年,财政部预算安排衔接资金1560.95亿元,比2020年增加100亿元,增长6.84%,不仅体现了政策稳定的要求,还进一步加力支持做好衔接工作。2021年4月,财政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明确脱贫县继续实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

需要说明的是,衔接资金、整合资金均有明确的支持方向,而“政府购买服务综合性防返贫保险”不在支持范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明确,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措施,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例如,在医疗保障方面,2021年,财政部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分别印发了《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21〕6号)和《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1〕10号),明确了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大卫生健康领域投入力度,并向脱贫地区适当倾斜,同时继续做好医疗救助相关工作。在困难群众救助方面,2021年,财政部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76亿元,支持各地继续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在保险助力脱贫、防止返贫方面,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有效进展,如中国太保“防贫保”已为全国16个省160个县的临贫、易贫人群提供2.77万亿元的托底保障等。有关地方和部门可在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框架内,综合考虑相关公共服务需求、政府职责、财力许可、购买绩效以及市场保险能力、资金精算平衡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探索通过政府购买保险的方式应对返贫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财政部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联系部门及电话:开发指导司 010-84419930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23日


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

习近平给“国际青年领袖对话”项目外籍青年代表的回信

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关于构树扶贫工程专项评价项目承担机构评审结果公告

丽江市以项目建设推进乡村振兴

“国家乡村振兴局:23类项目可以申请补贴,数额超千亿”?官方正式辟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