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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960号(农业水利类46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人: 张志银

来源: 开发指导司

发布时间: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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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960号(农业水利类468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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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22-01-21

制发日期

2022-01-21

孔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山区乡村振兴精准战略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培养多元产业主体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等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2019年起,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纳入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范围。截至目前,全国已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7000多个,辐射带动农户1700多万户。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制定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进一步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不断强化支持,大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指导各地把符合条件的规模农业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完成农民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推介一批典型案例。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持续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农业生产托管等工作。

二、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延伸产业链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开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遴选认定和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推介,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宽农民增收空间。安排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目前,已支持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200个、农业产业强镇(乡)1100多个,其中西部省份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42个、现代产业园69个,农业产业强镇380个。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部门将指导地方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业、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业,实现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延长产业链和价值链,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

三、关于优化乡村休闲旅游布局

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不断加强对乡村旅游产业的政策引导,健全发展机制,加大培训力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印发《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指导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每年召开全国乡村旅游与民宿工作现场会,部署乡村旅游与民宿工作,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综合效益,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是开展示范建设。制定《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方案》,推出两批共计100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组织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采取多项措施,整合全国乡村旅游资源和宣传推广渠道资源,打造品牌建设、内容聚合、渠道投放、成效评估的工作闭环。

三是提升乡村旅游人才队伍水平。2014年至今,文化和旅游部连续6年举办36期乡村旅游村干部和带头人培训班,培训8000名村干部和带头人;在新冠疫情发生后,开设“乡村旅游面对面”直播课堂,已完成49期直播课程,累计在线学习超过70万人次。

四是推动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十三五”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增补了700个深度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累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过50亿元。2020年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中央预算内资金下达,纾解疫情给旅游企业和贫困地区带来的困难,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327个,有效补齐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短板。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配合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推动乡村旅游业健康发展。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供给。推动出台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适应乡村旅游消费需求。将乡村旅游纳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建设等政策文件中,发挥商业流通、交通运输等资源要素对乡村旅游消费的带动作用。积极拓展与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动将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二是推动品牌建设。继续推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发挥乡镇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作用,推动乡村旅游集聚发展;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带动乡村旅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结合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加强特色文化资源、非遗技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打造一批文化产业特色村,探索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创新开展乡村旅游、创意产品培训,强化培训基地建设,为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持。培育乡村工匠,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通过设置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等,传承发展传统技艺。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带动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进一步做好非遗保护传承人研培计划,发挥研培计划在乡村特色文化传承、乡村人才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深化宣传推广。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宣传推广乡村旅游学习体验线路。加强与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等机构的合作,连接乡村旅游供需两端,激活乡村旅游市场,助力乡村振兴。

四、关于构建新型利益联结机制

近年来,我局(原国务院扶贫办)配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通过产销订单、土地托管、资产入股、与农户共建原料基地等方式,形成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将更多就业岗位和产业链增值收益留给农民。目前,全国龙头企业引领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辐射带动1.25亿农户,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吸纳稳定就业近1400万人,其中西部省份辐射带动近3000万农户,吸纳就业300多万人。财政部也在支持农业生产、鼓励农村就业创业、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村金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部门,持续健全产业联农带农机制。对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龙头企业继续给予认定与扶持,并在项目安排、示范评定、融资贷款、保险保费、用地用电、税收优惠等方面倾斜支持。优化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帮扶方式,引导东部地区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投资兴业,鼓励东西部共建产业园区。将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紧密挂钩,形成企业、合作社和小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

五、关于鼓励农村创业创新

近年来,我局(原国务院扶贫办)配合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持续鼓励农村创业创新,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重点遴选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乡村能工巧匠、返乡入乡“双创”人员、大学生村官等作为培训对象,提升各类人才的脱贫致富带动能力,为农村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

二是搭建农村创新创业平台。在全国认定1096个各具特色的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基地(园区)和200个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完善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设施条件,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见习、实习、实训、演练场所和机会。2020年,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1010万人,“田秀才”“土专家”等在乡创业创新人员达到3150万人。

三是创新金融服务。调整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发展特色产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提供信贷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培育一批扎根乡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返乡入乡在乡创业创新群体,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联系部门及电话:开发指导司 010-84419930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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