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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8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人: 张琼文

来源: 规划财务司

发布时间: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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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83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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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22-01-24

制发日期

2022-01-24

曾范涛代表:

您提出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在农村地区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大力支持农村地区公路交通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投入资金4254亿元,带动全社会完成农村公路投资2.14万亿元,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47.2万公里,共解决了246个乡镇、3.3万个建制村通硬化路难题,新增1121个乡镇、3.35万个建制村通客车。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通车里程已达438.2万公里,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100%,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脱贫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加大农村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力度。2021年2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新发展阶段将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有序实施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老旧公路改造和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加强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全力推进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全面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今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达1500多亿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衔接资金可用于支持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为脱贫地区进一步改善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硬件水平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我局将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持续加大农业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脱贫地区农村公路路网建设和提等升级,补齐脱贫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将积极指导各地统筹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建设需求,鼓励加大对产粮大县等道路基础设施需求较大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

按照《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农村公路属于地方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地方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相应资金。考虑到当前地方政府履行农村公路建设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存在收支缺口,“十四五”时期,交通运输部将会同财政部继续安排车购税资金对农村公路建设给予支持。2021年3月,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十四五”时期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切块下达车购税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由各省份财政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奖补资金分配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配合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加强对各地的督促和指导,持续推动改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积极支持农村公路发展。梨树县可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和补助资金到县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和上级人民政府的沟通,多渠道筹措资金,尽快补齐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短板。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规划财务司,010-84419963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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