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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89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人: 张琼文

来源: 规划财务司

发布时间: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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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89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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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22-01-24

制发日期

2022-01-24

孟平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贵州列为全国防贫体系建设试点省份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贵州列为全国防贫体系建设试点省份的建议

2018年贵州省有关市县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其他省份也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经验做法。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2020年3月,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普遍建立实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为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对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系统总结前期经验、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包括贵州省在内的各省区市意见建议基础上,2021年5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优化监测方式和程序,完善帮扶政策举措,提出防止规模性返贫的新要求,为做好过渡期防止返贫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5月中下旬,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召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部署会,举办专题培训班,安排部署工作,推动提高各省区市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操作水平。贵州省结合当地实际,以贵州扶贫云系统为基础,建立了省级防贫预警平台,定期收集行业部门预警线索,开展动态监测帮扶,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积累了经验做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包括贵州省在内的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扎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同时,鼓励包括贵州省在内的各地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继续实践探索,我们将及时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

二、关于继续加大对贵州省脱贫县涉农专项资金的倾斜力度,加大中央投资比重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财政部牵头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全国832个贫困县累计整合涉农资金超过1.5万亿元,增强了贫困县自主安排资金支持实施扶贫项目的能力,为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财政部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对包括贵州省在内的脱贫地区涉农专项资金倾斜力度。今年4月,财政部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中央和省、市级财政在保持投入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政策要求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县倾斜。在分配资金时,按照因素法分配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等涉农专项资金,采取“切块下达”方式拨付至省级财政部门,支持脱贫地区加快发展。2021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全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61亿元,比2020年增加100亿元。其中,贵州省132.53亿元,资金规模排在全国前三。贵州省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下一步,财政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结合代表所提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加大对包括贵州省在内的脱贫地区涉农专项资金的倾斜力度,支持做好“三农”工作,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保障。

三、关于支持实施贵州特色农业示范工程的建议

发展产业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举措。2021年4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推动包括贵州省在内的脱贫地区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促进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进行了系统部署。一是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指导脱贫地区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聚集。引导脱贫地区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的主导产业。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培育一批“大而优”“小而美”区域公用品牌,让脱贫户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支持每个脱贫县选择1—2个主导产业,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全链发展。二是稳定并加强扶持政策。推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督促指导脱贫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优先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升级。继续为脱贫户发展产业提供小额信贷,支持有较大贷款需求的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扩大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范围,鼓励脱贫地区开发特色产业险种。三是强化产业发展服务支撑。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支持脱贫地区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依据全国客用场站和服务厂区开展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推动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实现顺畅销售。全面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继续在脱贫县建立产业技术顾问专家组,加快脱贫地区创业致富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和实用人才培养。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推动各类主体更好带动脱贫户、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

下一步,国家乡村振兴局将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部署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包括贵州省在内的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财政部将继续加大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以及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范围,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支持地方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四、关于给予贵州省扶贫改革试验试点支持的建议

资产收益扶贫是精准扶贫的一项创新举措。为推动资产收益扶贫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5月,财政部、原农业部、原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完善制度建设和风险管控,规范、健康、有序推进资产收益扶贫。贵州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形成“三变”、“三权”、“三金”、“三社”等有效做法,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帮助贫困群众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各地提供了借鉴参考。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明确细化了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有序推进确权登记、落实后续管理责任、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和收益分配使用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推动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贵州省可以结合实际,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积累成功经验做法。我们将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典型经验,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提供实践样板。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规划财务司,010-84419677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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