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72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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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726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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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22-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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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4 |
魏金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云南省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列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中央宣传部,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经过8年持续奋斗,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大力支持下,西盟佤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全面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团结带领全县干部群众共同努力、攻坚克难,到2020年底,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西盟佤族自治县实现脱贫摘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脱贫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部解决,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信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去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衔接意见》)明确提出,在西部地区处于边远或高海拔、自然环境相对恶劣、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有关文件,强调确定重点帮扶县的有关要求,西部10省区市共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经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后,已反馈10省区市。同时,《衔接意见》明确,各省可自主选择一部分脱贫摘帽县作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倾斜支持。经了解,云南省已将西盟佤族自治县确定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近日,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有关文件。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指导云南省参照国家集中支持的做法,统筹各类资源,对包括西盟佤族自治县在内的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倾斜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规划财务司,010-84155977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