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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董铭胜

来源: 政策法规司

发布时间: 201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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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制发日期 : 2012-09-28

制发日期

2012-09-28

 

         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局)、财政厅(局):

    为深入推进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雨露计划试点”),完善试点工作机制,2012-2013学年,经研究决定,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雨露计划试点范围,安排你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雨露计划试点县    个,补助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规模和范围

2012-2013学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雨露计划试点将选择中西部200个县开展工作。除了继续保留2011-2012学年的97个试点县(不含西藏)以外,将在连片特困地区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新增103个试点县。东部地区省份可根据实际,自筹资金自行组织开展此项试点工作。

二、试点县选择和确定

各省选择和确定新增试点县时,要根据自愿原则,由县里提出申请。新增试点县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连片特困地区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二是按照两项制度衔接要求,完成了贫困识别工作;三是试点工作积极性高,在人员安排、资金保障等方面能确保完成试点任务。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各省扶贫和财政部门联合对申报试点的县进行审核和选择,根据中央确定的试点县数量和试点资金规模,统筹考虑选择规模合适的试点县。试点县确定后,填写雨露计划试点县情况表(见附件),于10月15日前报国务院扶贫办备案。

三、补助对象和标准

2012-2013学年试点工作的补助对象为试点县内农村扶贫对象中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及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学生家庭。每生补助标准为1500元。其中,2012年秋季学期补助700元/人,2013年春季学期补助800元/人。

四、试点资金使用管理

(一)资金使用。在中央规定的补助标准范围内,中央财政下拨的试点资金优先覆盖县域内最贫困的乡镇,优先满足最困难家庭的学生,地方可以从中央和省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增加试点资金。

(二)资金拨付和结余管理。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逐级下达到试点县,由县财政部门据实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家庭。确因补助对象不足导致试点资金结余的,由试点县报省扶贫、财政部门批准后,继续用于下年实施雨露计划试点。试点资金不得用于试点工作经费开支。

(三)资金发放。补助资金按照贫困家庭申请、贫困户子女就读学校书面认可、县扶贫部门审核、社会公示、县财政部门复核等相关程序,由县财政部门发放到补助对象家庭。补助资金要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等方式发放,原则上不得直接发放现金。补助资金应分别在2012年秋季学期和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尽快发放完毕。

(四)监督检查。各省扶贫和财政部门要对补助对象的申请、证明、审核等过程和补助资金的发放、审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足额、按时发放到补助对象家庭。试点县要设置网络监督平台和举报电话,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保障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家庭。试点期间,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将对各地试点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和考核结果不仅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试点县数量和补助资金的重要因素,也将纳入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考核范围。

五、试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工作由扶贫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省扶贫和财政部门要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试点县要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报省级扶贫和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瞄准扶贫对象。试点工作要突出瞄准最贫困的区域和人口,要始终坚持把雨露计划试点与贫困识别工作紧密衔接,严禁擅自扩大补助对象范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试点县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积极组织、动员教育等部门及社会力量支持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

(四)规范操作程序。试点工作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操作程序开展工作。试点县扶贫部门要建立补助对象电子档案,并于试点结束时报上级扶贫部门备查。

(五)鼓励改革创新。在坚持试点工作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试点工作的模式和实施方式。

试点省(区、市)须分别于2012年12月10日前和2013年6月10日前,将两个学期试点工作情况和年度试点情况总结(含资金使用情况)报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

专此通知。

联系方式:

国务院扶贫办联系人:张 良  江如贵

电话:010-84419705  84419707

邮箱:cpadxcpx@163.com

财政部:房亚明

电话:010-68551450

邮箱:fangyaming@sina.com

附件: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情况表

 

                                                                                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

                                                                                财  政  部  办  公  厅

                                                                                2012年9月25日

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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