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三次会议第3806号(农业水利类308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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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三次会议第3806号(农业水利类308号)提案答复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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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2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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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6 |
王二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后扶贫时代”统筹推进贫困边缘户长效政策保障机制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后扶贫时代”统筹发展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2020年后扶贫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中央农办正在牵头研究2020年后减贫战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扶贫办积极配合中央农办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此外,扶贫办组织有关力量对《“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进行总结评估,研究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
您提出的建立“后扶贫时代”统筹发展机制等建议,对我们研究2020年后扶贫战略,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扶贫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加快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2020年后扶贫工作研究,谋划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
二、关于建立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
今年3月20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后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原则、方法、措施和要求,提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扶志扶智、其他帮扶等五个方面的帮扶措施。中西部22个省(区、市)和东部的辽宁、福建、江苏、山东、广东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实施办法,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识别认定和动态管理,针对因病、因残、因灾、因疫情影响等返贫致贫风险,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切实防止返贫致贫。
下一步,扶贫办将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顶层设计,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地运行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跟踪监测,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关于扶持政策向非贫困村倾斜,推动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均衡发展
在推进脱贫攻坚过程中,党中央对于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始终高度重视。中央财政在分配扶贫专项资金时按照各省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等因素进行测算,选取的客观因素并不区分贫困县和非贫困县、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在资金使用上,明确了对非贫困村的支持政策。2018年,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明确对一些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规模较大的非贫困村,各地可在规范履行识别程序基础上,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及时予以帮扶。对已脱贫摘帽的县,在实现稳定脱贫的前提下,可适当兼顾对困难较大的非贫困村给予支持。2019年起,中央财政在分配专项扶贫资金时,将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率高、脱贫难度大的非贫困县纳入测算范围,明确各地可以统筹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予以支持。2020年,财政部、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地方,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县,还可统筹安排整合资金用于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非贫困村扶持政策问题进行统筹研究,督促指导各地统筹推进非贫困县、非贫困村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
四、关于加强对贫困边缘户的培训力度,提供就业岗位
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门将提升农村人口就业能力,作为促进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长抓不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结合用工需求,通过对农村劳动力实施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式,提高劳动力输出的组织化程度,提升就业质量。教育部面向贫困地区加大中高职招生力度,对包括易致贫边缘人口在内的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开展精准招生,对包括易致贫边缘人口在内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给予资助,拓宽了困难学子纵向流通渠道,减轻了困难家庭生活成本。
今年4月18日,扶贫办、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按规定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不稳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可安排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其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予以贴息,支持其参加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培训,支持通过村内扶贫公益岗位安置。对带动脱贫不稳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生产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各省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支持政策。
下一步,扶贫办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门督促指导各地持续加强对边缘易致贫人口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协同用好公益性岗位政策,共同研究2020年后相关扶贫政策,为“十四五”期间巩固脱贫成果发挥更大作用。
五、关于加大贫困边缘人口社会保障力度
《指导意见》中明确,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不稳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其购买保险,及时化解生产生活风险。针对边缘易致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及时落实针对性社会保障措施,切实防止返贫致贫。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密切关注未脱贫户、脱贫不稳户、边缘易致贫户,通过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适度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等措施,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国家医保局落实防贫返贫监测机制,将易致贫边缘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动态跟踪其医疗费用负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跟进落实医保扶贫政策。
下一步,扶贫办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搭建信息化平台,强化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民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统筹发展社会救助体系,巩固脱贫成果,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国家医保局将加快研究医保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衔接的配套措施,合理优化大病保障倾斜支付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推动建立医保扶贫长效机制,合力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感谢您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部门及电话: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010-84419677
国务院扶贫办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