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778号(经济发展类268号)提案答复的函
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778号(经济发展类268号)提案答复的函 |
|
索引号 |
|
制发日期 : 2020-11-09 |
制发日期 |
2020-11-09 |
余留芬、严彬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经济发展基础的提案》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持续加大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188.8万公里,新增超过5万个建制村通客车。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大力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一是改善县乡农村公路建设水平。“十三五”时期大幅提高了贫困地区车购税补助标准,其中普通国道补助标准由“十二五”平均占项目总投资的30%提高到50%左右,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补助标准提高到平均工程造价的70%以上。目前,已实现具备条件的县城通二级以上公路,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通硬化路。二是持续加大村内道路建设支持力度。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好交通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贫困地区2020年交通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的通知》,指导支持各地以较大规模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等为重点,高质量推进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做好交通建设项目向进村入户倾斜,推进村内道路和入户道路建设。2020年,下达车购税资金约154亿元,专项支持较大规模撤并建制村等通硬化路建设。三是逐步做好农村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扶贫办等部门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贫困村提升工程等为抓手,支持指导各地利用道路周边、空余场地,适当规划公共停车场(泊位),缓解农村停车难问题。
下一步,扶贫办将结合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协调配合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对县乡公路路面改善相关工作、村内道路提升等方面予以统筹研究,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改善农村群众出行条件。
二、关于饮水安全方面的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事关亿万农民福祉,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不稳固、易反复的问题,“十三五”期间,中央决定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以地方各级财政为主落实工程建设资金,中央安排260亿元,重点对贫困地区予以适当补助,全面解决了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2016年至2020年6月,贵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共完成投资67.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7.95亿元;提升1099.42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其中解决了189.02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目前,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按照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梯次推进要求,正在指导各地编制完善“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以实现“稳定水源”为主线,采取“抓两头带中间”和“建大、并中、减小”的方式,因地制宜实施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下一步,扶贫办将结合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协调配合水利部等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贵州省等工程性缺水地区按照规划要求,将确有必要且具备实施条件的中小型水库项目纳入当地“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及相关水利规划,并在政策范围内予以适当支持,进一步提升水源保障水平。
三、关于电网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议
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贵州等西部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和现代农村配电网示范点建设工作,在资金、政策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一是2016-2019年安排贵州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70.2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4亿元,重点支持小城镇中心村农网升级改造、机井通电和贫困村通动力电等专项工程实施。2020年,安排贵州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7.1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4亿元。二是积极推动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光伏发电,并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因地制宜推广风电开发利用,大力推进农村地区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和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分散式风电。鼓励各地创新发展方式,提高可再生能源供给和消费占比,不断优化农村用能结构,为农村地区发展提供有力的能源保障和支撑。
下一步,扶贫办将结合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协调配合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在“十四五”时期继续压茬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着力提升农村电网发展质量,重点解决农村电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
四、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建议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关于扎实有序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等文件,支持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扎实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共计60亿元,重点推进中西部地区(包括东北地区、河北省、海南省)项目县开展垃圾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安排资金144亿元,在奖补资金分配中对中西部贫因地区予以倾斜支持。
下一步,扶贫办将结合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协调配合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并在资金投入上向贫困落后地区适当倾斜。
五、关于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议
农村基础设施是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印发《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等文件,重点围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为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保障。组织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促进贵州等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地区休闲农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提质升级。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支持88个国家级贫困县参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改善贫困县参与发展条件。2020年印发《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0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指导贫困地区将扶贫资金更多用于产业扶贫,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扶贫项目,防范产业扶贫风险,提升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下一步,扶贫办将结合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协调配合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需求,加快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督促指导贫困县启动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感谢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部门及电话: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 010-84419963
国务院扶贫办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