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将有关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纳入国家规模范围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16 号)
公开事项名称 |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将有关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纳入国家规模范围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16 号) |
|
索引号 |
000019502-2020-00049 |
制发日期 : 2020-07-14 |
制发日期 |
2020-07-14 |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将有关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纳入国家规模范围的通知
国开办发〔2020〕16 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 局)、能源局:
自开展光伏扶贫工作以来,一些地方依据国家政策建设了一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并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了申报。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根据《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及政策解读等相关政策规定对地方申报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经商财政部,现将审核通过的458.8万千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纳入国家规模范围,作为光伏扶贫项目享受国家补贴政策。补贴所需资金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情况,从2021年起按照“以收定支”原则逐步拨付,补贴资金拨付顺序优先于普通光伏项目。项目信息可在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查询。
请各地认真落实《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和光伏扶贫相关政策,加强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管理,规范电站运维和收益分配工作,确保电站健康稳定运行,贫困群众长期受益。
附件:补充纳入国家规模范围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规模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
2020年5月21日
请下载附件:【附件下载】